一,柏林水务国际股份公司简介
柏林水务集团公司拥有150多年运营管理城市给排水系统的历史.目前为世界第七大水务集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为1200万人口提供给水排水服务,从事水分生产运营的公司。
柏林水务的历史可上溯到19世纪中叶,从柏林市着手建立集中的、有组织的供水和污水处理体系时开始。时至今日,柏林水务历经分裂、合并、改组、整合以及私有化改造之后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公司业务涉及到供水,排水的各个领域,从设计,融资,建设到运营维护的各个环节。
今日的柏林水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长为德国在国际水务市场上最为出色的水务公司。除了垄断整个柏林市污水处理及饮水市场以处,在整个欧洲十几个国家拥有数家子公司并经营上五十多个大型BOT项目,该公司年营业额达10亿欧元(约100亿人民币)。今日的柏林水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长为德国在国际水务市场上最为出色的水务公司。
柏林水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BOT模式经典项目包括中国西安南郊水厂项目(50万吨/日)和中国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项目(33万吨/日);特许经营模式的经典项目包括全面接管经营匈牙利布达佩斯市的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特许经营纳米比亚霍德米茨瓦和市整体污水处理系统项目;以及特许经营阿尔巴尼亚阿尔巴桑市的全套供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等;运营及管理模式的经典项目包括运营在纳米比亚温得和克市由德国复兴银行和欧洲发展银行出资建设的污水再生成净水厂项目;经营阿塞拜疆伊米什利的整体供水系统项目等。
二,柏林水务国际股份公司在中国的经典案例
案例1:1998年合资建设(BOT方式)西安南郊水厂,是黑河引水工程的重要配套项目,被列为西安省的重点城市基础建设项目。该厂位于西安市西影路铁炉庙村,占地面积256亩,项目总投资2.72亿元,供水量设计满足2020年城市用水量。项目实行中外合作建设经营模式,由西安市自来水公司、香港融迪有限公司、德国柏林给排水控股股份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合作期限为20年。日供水能力50万吨。
案例2:2002年德国柏林水务公司与北京城建三公司联合成立的项目公司以BOT方式承建南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为20年,工程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3万吨,首期投资约3亿人民币。
案例3:2002年,德国柏林水务公司与天津开发区投资控股公司和开发区新水源公司三方签署协议,组建天津合资水务公司,负责滨海新区的污水处理及管网改造等工程。该公司以德国水务国际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占注册资金的51%,它将利用柏林水务的技术、融资渠道,管理开发区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海水淡化,为开发区提供生活和工业使用的中水。同时该公司将在塘沽、大港、汉沽、东丽区等部分地区投资兴建4个污水处理厂和水务公司,处理总规模达每天40万吨。一期污水项目的预计总投资将达到1亿美金。
案例4:2004年德国柏林水务国际公司和华东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项目公司,用4.8亿人民币的价格以TOT(转让-经营-转让)方式取得合肥市政府出让的王小郢污水处理厂23年经营权,污水处理能力为30万立方米/日。
三,德国柏林水务国际股份公司竞标优势
德国柏林水务国际股份公司在国内的经营项目主要有南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和王小郢污水处理厂两个项目。尤其是和合作伙伴以4.8亿元获得王小郢污水处理厂23年特许经营权为行业熟知。2006年柏林水务参与济南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招投标,表现出了一定的活跃程度和未来追加投资中国的态度。
柏林水务于2008年成立柏林水务中国控股投资公司,计划在下一个五年投资100亿人民币,以进一步开拓中国水处理业务。
该公司参与污水处理工程的竞标,具有以下优势:
1、 具有丰富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经验
2、 所有承建工程运行良好,出水均达到当地排放指标
3、 在国际上知名度高,具有很强的融资实力
4、 资信状况良好
5、 投资业绩良好
四,需求项目说明:
目前有意寻求污水处理相关项目,细节如下:
1,方式:BOT(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方式:在获得当地政府或某招标公司授予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某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后(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根据具体案例规定),按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有关规定组成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权期间负责项目工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并获得投资回报。在特许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须保证全部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偿地移交给招标人或当地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预计投资:2亿人民币以上,用于项目设施建设
3,预计规模:污水处理量每日10万吨以上
4,项目要求:需要当地政府或招标人提供项目用地(确保项目公司在经营权限内无偿,独占性使用),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的厂外配套管网和系统的投资和建设,将配套管网铺设到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泵房,当地政府或招标人有义务提供管网相关情况并协助项目公司进行相应调查,此外,还要保证项目用水用电正常供应。
5,费用标准:将以双方协商后的价格或中标价格为准。一般以每吨计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包括基本污水处理服务费和超额污水处理服务费两部分。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月核拨给项目公司,当月运营报告作为支付依据,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报表、运营记录、水质监测记录、用电量、设施运行状态等内容。计价水量以在线监测的流量计计量的数值为准。
6,承诺工程质量:项目设施建设符合中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中国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和项目所在地区有关标准。
7,承诺工程进度:除非发生不可抗力,项目公司将会严格依照招标文件或有关协议进行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保证在设施建设在规定日期前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通水试运行;试运行后再规定期限内通过一期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应通过环保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后,开始商业运营;在在特许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保证全部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偿地移交给招标人或当地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8,承诺处理污水量:按中标或协议中的污水处理基本水量要求。
五,成立的项目公司说明
1,项目公司按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组建。
2,运营维护及移交,其融资、建设(转让)、运营维护及移交的实施过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监督。
3,项目公司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建设过程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工作(招标人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4,项目公司按照标书有关规定或相关规定选择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采购设备。
5,项目公司接受当地政府或招标人选择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6,污水处理工程质量应符合中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7,在特许经营期内,经过招标人同意,项目公司可以将特许经营所形成的资产进行质押,质押期限至特许经营期届满前五年止,项目公司应将该事项报登记部门备案,并将备案结果书面通知招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的,质押无效,由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非经招标人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就本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
8,项目公司应按规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经营期间及经营期满,项目公司的财务分配按《公司法》及有关协议的条款执行。 本文网址:http://www.de-yu.com/show.asp?id=50